搜索
我要展示 竞拍规则 竞拍管理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查看: 4476|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验交流] baiducloud.com 裁决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18-2-5 19:1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Baidu Online Network Technology (Beijing) Co., Ltd.) 诉 guang zheng, zhengguang(郑光)
案件编号:D2016-2504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Baidu Online Network Technology (Beijing) Co., Ltd.),其位于中国北京市。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Bettinger Scheffelt Kobiako von Gamm,其位于德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guang zheng, zhengguang(郑光),其位于中国北京市。被投诉人选择自行答辩。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baiducloud.com>(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机构是HiChina Zhicheng Technology Ltd.(下称"注册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2016年12月12日收到英文投诉书。2016年12月12日,中心向注册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16年12月13日,注册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覆。注册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并提供其详细联系办法。
2016年12月14日,中心使用中文和英文向当事人发送有关行政程序语言的电子邮件。经投诉人的请求,投诉人就行政程序的语言作出评论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16年12月21日。投诉人于2016年12月21日提交了投诉书的中文翻译件,但是投诉人仍然请求将英文作为行政程序的语言。2016年12月16日,被投诉人请求将中文作为行政程序的语言。
中心确认,投诉书及其中文翻译件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下称"政策"或"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规则》(下称"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补充规则》(下称"补充规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规则第2条与第4条,中心于2016年12月22日使用中文和英文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2016年12月22日开始。根据规则第5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1月11日。经被投诉人的延期答辩请求,中心于2017年1月10日确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已根据规则第5(b)条的规定被延长至2017年1月15日。被投诉人于2017年1月15日向中心提交中文答辩书。
2017年1月17日,被投诉人提交了修正后的答辩书附件AE和D。2017年1月19日,投诉人指出投诉书中存在一翻译错误,投诉人的中文名称应该是"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1月19日及1月23日,中心分别收到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提交的补充材料。
2017年1月23日,中心指定C. K. Kwong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规则第7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是一家位于中国的互联网公司。
投诉人在多个国家及地区注册,以BAIDU及/或BAIDU及/或中文字"百度"及/或图形所构成的或包含BAIDU及/或BAIDU英文字母及/或中文字"百度"及/或图形的商标,包括以下在中国及海外注册及仍然有效的注册商标:
商标享有地商标号码/商标商标注册日期商品或服务类别
中国4650377
(BAIDU百度及图形)
2008年5月14日第12类
中国4649929
(BAIDU百度及图形)
2012年12月14日第4类
国际商标注册1064506
(BAIDU)
2011年1月4日
(基本注册为2010年3月28日中国注册编号5916520及2010年2月14日中国注册编号5916523)
第38及42类
国际商标注册1093504
(BAIDU百度及图形)
2011年9月23日
(基本注册为2006年8月14日中国注册编号4096719,2007年7月14日中国注册编号4096718及2010年3月28日中国注册编号5916519)
第9、38及42类
国际商标注册1098119
(BAIDU百度及图形)
2011年11月8日
(基本注册为2006年8月14日中国注册编号4096719,2007年7月14日中国注册编号4096718及2010年3月28日中国注册编号5916519)
第9、38及42类
6) 中国10743494
(百度云及图形)
2013年6月14日第9类
7) 中国107430507
(BAIDU CLOUD及图形)
2013年6月14日第9类
8) 中国10743524
(百度云及图形)
2013年6月14日第42类
9) 中国10743527
(BAIDU CLOUD及图形)
2013年6月14日第42类
10) 中国10748314
(BAIDU CLOUD及图形)
2013年7月14 日第41类
11) 中国10748366
(BAIDU CLOUD及图形)
2013年7月14日第35类
12) 中国10748440
(BAIDU CLOUD及图形)
2013年7月14日第38类


[见投诉书附件5、6及7]。
被投诉人于2009年4月21日注册了争议域名<baiducloud.com> [见投诉书附件1]。争议域名指向一设有各种链接的网站。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1) 投诉人的母公司百度公司于2000年1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自成立以来,它主要通过其中国北京的全资子公司,即投诉人在中国经营业务。自2001年以来,百度公司也通过其中国北京的合并附属机构,即百度网讯在中国开展了部分业务。
2) 2005年8月5日,投诉人的母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2008年12月,投诉人的母公司由Baidu.com,Inc.改名为Baidu Inc.
3) 在2009年,投诉人母公司已经是领先的中文互联网搜索提供商,在2009年占中文搜索市场总量的76%,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内的用户流量,投诉人的网站是中国最大的网站。
4) 投诉人声称其母公司百度公司占全世界搜索引擎市场份额12.3%,居于第2位 [见投诉人2017年1月19日的电子邮件及所附的附件],投诉人经营的互联网搜索网页"www.baidu.com"为中国境内最受欢迎的搜索引擎。除该核心网页搜索引擎外,投诉人还提供其他不同的服务,包括世界排名第一的最大的按照问题搜索的中文在线社交平台,世界最大的中文互动知识分享平台,以及世界最大的由用户编纂的中文百科全书,所有服务都用BAIDU商标标识。在2015年期间,投诉人的营业额超过一百亿美元。Baidu的商号已经响彻世界,与投诉人及其业务密不可分割。
5) 投诉人利用其数据分析及影射技术提供云算服务,用户还可以通过百度云与其他用户共享数据。
6) 争议域名处于实际使用中,争议域名所导向的网站内容取决于互联网用户的所在地区。争议域名指向的网站上显示的PPC(每次点击付费)链接会将互联网用户指向到不同的"云计算"提供商或相关服务链接页面上 [见投诉书附件8、9、10及11]。
7) 被投诉人在Sedo.com上出售争议域名。
8) 争议域名<baiducloud.com>与投诉人的BAIDU商标混淆性相似,争议域名中包含了通用文字"cloud"。由于投诉人用BAIDU商标提供"cloud"服务,添加了"cloud"一字,更增加了混淆的可能性。
9)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baiducloud.com>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
10) 投诉人没有许可或以其他方式批准被投诉人使用投诉人的任何商标,也未批准被投诉人注册或使用任何含商标BAIDU的域名。
11) 没有证据显示被投诉人善意使用争议域名。
12) 被投诉人使用争议域名指向以按次点击收费的网站,为被投诉人创造收入。
13) 没有证据表明被投诉人使用争议域名而广为人知。
14) 被投诉人是在知晓投诉人的BAIDU商标权利的情况下注册争议域名,是出于恶意,被投诉人也恶意地使用了争议域名。被投诉人误导了互联网用户访问争议域名所导向的网页,故意借用投诉人的商标、产品及服务的名誉搭便车,令互联网用户对争议域名及对其所指向的网站或网址上的产品或服务的来源、赞助商及从属关系产生混淆,从而获得商业利益。
15) 通过使用与投诉人著名商标完全相关的争议域名,被投诉人故意地损害了投诉人的商标。
B. 被投诉人
1)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所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不相同,也不具有混淆性相似。争议域名有10个字母,投诉人商标只有五个字母,具有明显的外型上及视觉上的区别,而且投诉人的商标,除了字母外还有独特的着色及熊掌图案等设计完素,不可能与争议域名相混淆。
2) 争议域名的"baiducloud"既可以是拼音"baidu"及英语单词"cloud",也可以是单词缩写"baid"及组合词"ucloud"或其他形式,如"baid"可表示人名,也可以是其他名称的缩写如"Barrow Asia Information Database" (BAID),或BIOS Aware IPL Device (BAID),而 "ucloud"是一家公司,其网址是"www.ucloud.cn"。
3) "Baidu"是社会通用词汇的拼音,它可以对应大量词汇,如"百都"、"白度" 、"败毒" 、"百毒",并不必然对应到投诉人的百度商标。也有大量普通商号的名称中包含拼音为"baidu"的词汇如"百度"、"摆渡"、"百都",他们以此等企业名称提供各类的服务。
4) 有大量的个人及企业注册了并使用包含"baidu"的域名开展服务,而且也注册了并使用BAIDU及百度商标提供服务,包括于2001年4月13日,Shanghai Baidu Decoration Materials Ltd.注册<baidu.net>;2002年5月11日Wang Liang注册<baudu.org>;2004年3月1日wuyihong注册<baidu.cc>;2004年1月5日Brilliantstar Ag注册<baidu.us>等。投诉人不能用不具有独特性的商标BAIDU去取得他人的域名。
5) 综合来说,BAIDU作为商标,并不唯一对应投诉人的商标或其服务,作为网址的原素,并不唯一对应投诉人的商标或其服务,作为企业名称,并不唯一对应投诉人的商标或其服务,投诉人的BAIDU商标并不具有高度显著性及并非一个独创性词汇。
6) 在争议域名注册的2009年,投诉人也根本没有推出云服务,争议域名在注册时,不可能与投诉人根本不存在的业务产生混淆性相似。
7) 投诉人于2009年8月18日提出框计算,并将框计算与云计算并列为两种不同学派的技术理念 [见答辩书附件7及8即证据J]。
8) 投诉人在2012年推出的云服务,是百度开发者中心下的一个产品"个人云存储"PCS,其名称PCS、网址"yun.baidu.com"均与争议域名,不相混淆,
9) 投诉人企图掩盖BAIDUCLOUD商标注册于2013年的事实。
10) 投诉人2016年7月才正式宣布进军云计算领域,正式启用"百度云"品牌。2016年11月投诉人发起争议域名的行政程序,明显是滥用域名争议程序,企图对被投诉人实施恶意的域名反向劫持。
11) 投诉人提供的停放记录页面也显示,停放页面上没有投诉人的Logo、商标等。
12) 投诉人(百度在线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并不拥有投诉书中附件5、附件6、附件7所显示的"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
13) 投诉人并没有交出国内相关机构及世界相关机构的认定证据,以证明其商标为著名商标及世界著名商标。
14) 争议域名被投诉人于2009年使用并依法注册,先于投诉人商标BAIDUCLOUD注册时间及其云服务开始时间,根据"先申请先注册"原则,理应得到合法保护。
15)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使用,属于合法的非商业性使用或合理使用,争议域名停放页面不存在投诉人的商标,与其没有必然关系。即使做了停放,也是合法使用,而且停放时间不长,被投诉人接到投诉书后,随即在2016年12月14日在Sedo上删除了争议域名的停放。
16) 被投诉人使用社会通用词汇"baidu"与"cloud"形成独创性词汇"baiducloud"于2009年注册争议域名,是合理合法。"Cloud"除表示"云"的含义外,还可表示"阴沉"、"使混乱"、"黑斑"、"一大群"等意义。
17) 本案所提及的任何知识及证据,是任何人都可公开获取,都是被投诉人接到投诉人书后,在网上直接搜索得到的,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时是合理合法,而非出于恶意。
18) 被投诉人注册或获得争议域名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将争议域名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实为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注册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以换取得高于被投诉人可证明的与该域名直接相关的实付成本价值的报酬等情形。投诉人提供的附件12只是Sedo上的一个通用页面。
19) 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阻止投诉人以对应的域名体现其商标。投诉人2009年根本没有开展云服务,也有很多企业以包含Baidu的域名开展各类服务及注册了包含Baidu的域名。自2009年至今,投诉人也并没有注册或保护对应的任何云类域名来体现其商标。
20) 被投诉人只是普通个人,也没有用争议域名开展任何云服务。和投诉人不是竞争对手,没有破坏投诉人的业务。
21) 综合上述,被投诉人不存在故意试图通过在被投诉人的网站或网址或者被投诉人网站或网址上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赞助、附属关系或担保方面造成与投诉人商标之间可能的混淆,来吸引互联网用户访问被投诉人网站或其他在线地址,以牟取商业利益。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不具有恶意。
22) 投诉人滥用域名争议程序,恶意实施反向域名劫持,被投诉人请求行政专家组作出反向域名劫持的认定。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24#
发表于 2018-4-23 11:41: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weixin.com   wechat.com就是这样裁决的,暴力进行抢域名,敬佩人家苏宁suning.com是自己收购的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8-4-19 16:09:23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8-4-19 15:01:55 | 只看该作者
又学习了一遍,有了新的认识
投诉人列举了大量包含有百度的企业名称和包含有"baidu"的域名,但并没有解释其选择"baiducloud"作为争议域名的原因。这一点是答辩不足之处及令其缺乏说服力。

我的被仲裁域名也在过程中

域名是  novotel.top 和vip等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8-4-19 13:50:53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家具租赁   www.shliuy.com     感谢楼主分享经典案例!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8-2-8 22:57:57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8-2-8 22:57:3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看来是注册局域名规矩小于知识产权法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8-2-8 22:56:15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这样答辩:

域名注册在西部,西部审核了,西部代表橘子服务,也就是橘子同意了,我得到的域名符合域名规矩!我的域名资产合法属于我。

想要,找注册局要。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8-2-8 20:41:56 | 只看该作者
ZTE.PUB apple.bid像这样都危险啦。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8-2-7 21:05:38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8-2-7 21:05:22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8-2-7 21:05:0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百度是外国公司啊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8-2-7 21:04:00 | 只看该作者
在被投诉人答辩书中,被投诉人指称投诉人的行为是恶意的,是典型的域名反向劫持行为。因为投诉人已成功证明投诉得到支持所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见以上第6.C部分),所以专家组没有必要就投诉是否具有恶意并构成反向域名劫持作出裁决。

有商标完全可以不用保护域名,到时候谁注册找谁要
就是流氓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8-2-7 18:42:30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8-2-6 16:09:22 | 只看该作者
专家组裁定将争议域名<baiducloud.com>转移给投诉人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8-2-6 14:06:05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8-2-6 12:52:55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8-2-6 09:16:34 | 只看该作者
很明显 这类域名 很容易被仲裁了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8-2-6 09:13:31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8-2-6 09:08: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8-2-6 08:36: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咨询|西部数码官网|小黑屋|西部数码域名论坛 ( 蜀ICP备12028237号

GMT+8, 2024-12-26 11:5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