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VentureBeat报道,谷歌证实将遵循欧盟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不被记住权”(right-to-be-forgotten)法律适用范围扩大至欧洲之外的搜索引擎。 “不被记住权”或按谷歌可能更准确的说法“删除权”(right to delist),源自2014年欧盟的一项指令,该指令用于帮助个人隐藏包含与他们有关的过期、不重要、基本上“有害”信息的网页。 迄今,这使得居住在欧盟的人可以向谷歌和其他搜索引擎运营商要求,欧洲版搜索引擎——如.de(德国)、.fr(法国)或.co.uk(英国)——不得索引这种网页。但去年,按法国的要求,谷歌和其他搜索引擎不得索引所有谷歌搜索域名包括Google.com的网页。 去年谷歌对法国的要求提出了上诉,当时谷歌全球隐私顾问彼得·弗莱舍(Peter Fleischer)表示:“这是令人不安的事态发展,对网络会带来严重的寒蝉效应。”但法国监管机构称,如果谷歌不遵循,其将建议制裁该公司或罚款。目前不清楚谁会赢,但看起来欧盟胜利了。 弗莱舍在博客上解释到:“近几个月我们与欧盟数据保护监管机构进行了专门的谈判,因此我们将改变我们的做法。我们认为新增的删除层使我们能提供欧盟监管机构要求的加强保护,同时保护其他国家的人访问合法出版信息的权利。” 谷歌将利用IP地址和其他地理位置“信号”限制访问谷歌搜索域名上的被删除URL,不过删除只适用于个人要求删除的国家。例如,如果一位住在法国的人要求不索引某个URL,在法国的所有用户都无法在谷歌搜索资产(包括Google.com)上看到该URL。
然而,如果有人从法国去其他国家旅游——即使还在欧盟——还是能看到该网页,但只能在非欧盟版的谷歌搜索引擎上。谷歌称,将自动应用这种可追溯的改变,涉及过去2年收到的所有删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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