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我要展示 竞拍规则 竞拍管理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域名交易已结束
查看: 3346|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域名仲裁和诉讼学习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13 21:0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个案件

  案件一:域名penline.com,注册于2003年11月10日。

  基本事实:投诉人是一家澳大利亚公司,在1990年7月10日将其企业名称变更为“Penline-Mon Ami(Australia)Pty Limited”。投诉人从事文具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推广。投诉人拥有PENLINE商标,该商标自1991年起在澳大利亚注册。投诉人拥有域名www.penline.com.au。被投诉人于2004年5月投资设立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从事圆珠笔等塑料礼品的进出口业务,被投诉人在2007年10月14日注册了自己的一个商标。被投诉人在购买这一域名后开通了相应的网站,并在网站上同时使用了自己的商标(大字体)和标注了网站的域名(小字体),该网站只是作为进入被投诉人以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注册主持的另一官方网站的门户。

  争议解决方式:域名仲裁,被投诉方进行了充分的答辩。

  结果:裁决认定投诉人的主张成立,被投诉人将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案件二:travelzoo.cn

  基本事实:原告,即美国旅游族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8日,美国,同年3月兼并了1998年成立的TRAVELZOO.COM公司。原告在2007年7月16日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并于2008提6月20日在中国大陆设立了第一家实体公司。

  原告在2001年1月23日、2004年5月11日、2006年11月2日分别在美国、欧盟和加拿大获准注册商标TRAVELZOO。并在2005年8月25日经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在中国注册了TRAVELZOO商标,类别为第38类(通过在一的全球通讯网络来提供旅游信息和新闻)。

  被告在2004年11月29日注册域名travelzoo.cn。

  原告公证了三次关于被告使用该域名主持网站的情况,时间分别是2007年7月16日、2009年3月4日、2009年6月12日。

  争议解决方式: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由是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标权,原告诉讼请求是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转移域名;赔偿损失和合理支出;消除影响。

  结果: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支出两万零九百二十六元,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二、域名及域名争议解决方式

  域名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域名是指在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相对应。域名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目前域名已经成为互联网的品牌、网上商标保护必备的产品之一,越来越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由各个根域名领衔组成的域名体系由1998年10月组建的ICANN,一个非盈利的数字码址分配机构,与美国政府签订协议,接管了美国政府对域名的管理权力。

  ICANN先后制订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及《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定》,规定域名权属争议的解决机制,即投诉方可以在ICANN授权的仲裁机构(比如美国仲裁院,世界知识产权调解与仲裁中心,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按照《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中描述的程序申请仲裁,委托成立行政专家组。这里的仲裁条款并非由投诉人与被投诉方直接达成的,而是通过注册人与域名注册服务商的域名注册协议中的争议条款中表示遵守ICANN制订的政策,域名注册商是一个中间环节。上述案件一便是该程序。

  鉴于裁决书的效力,一般被投诉人都会参加答辩程序,为自己的注册和使用行为进行辩解,表明域名与对方的商标不相同或不近似,自己对涉案域名享有权益,在注册和使用域名时并无恶意等抗辩理由。这三个方面,被投诉人只需成功反驳或证明一项即可。而投诉人则需要在同时证明三个方面成立。笼统地从举证的证明事项上看,投诉人的证明难度相对于被投诉人比较大。

  域名争议解决的另一途径便是在被告或涉案域名注册人所在国家进行诉讼。鉴于ICANN授权的域名仲裁机构并非一个国家法律中直接承认的仲裁机构且该仲裁属于国际商事仲裁,所以仲裁条款和仲裁裁决并不能被一国司法所直接认可,需要所在国法律的审查。此时一旦在被投诉人对投诉书不服提起诉讼时,将面临又一轮时间的耗费。所以投诉人将考虑选择直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该纠纷。上述案例二便是该程序。

  单纯地从上述案件事实比较来看,案件二的旅游族公司的证据优势相对于案例一中的投诉人要大很多,因为至少旅游族公司在中国境内开办了业务并在中国注册了商标,而案件一中的投诉人只在澳国注册了商标,也没有在中国开办业务。但是旅游族公司几近败诉,它的最重要目的,即无偿取回域名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这意味着如果该判决生效,它付出的购买成本将会非常大。

  同样,站在被投诉人和被告的立场上,案件一中争议域名的注册人使用域名的方式显然又比案件二中争议域名的注册人更加谨慎,更加懂得避让。但却败诉了,自己的域名被无偿转移给了投诉人。其它非常可惜的是,案件一中的域名注册人放弃了国内司法救济的机会。

  分析其原因关键仍在于它们所选择或进入的程序。弄清两个程序的特点,对于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取回相关域名,拓展自己的海外业务和实施其国际战略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8-13 21:12:23 | 只看该作者
 三.域名仲裁的主要特点
  第一,域名仲裁采取书面投诉和书面答辩,程序简单,成本低,时间短,一裁终局。
  第二,域名仲裁可以选择专家组的人数和组成人员,但这些专家解释起这些规则时享有不受监督的自由裁量权。
  第三,域名仲裁不依赖一国国内法,直接根据ICAAN及各授权仲裁机构的变通规则进行裁决。
  其中第三项最为重要,它意味着像.cn.和com国际顶级域名,行政专家组不拘束在国内法去审查投诉人商标权是否存在或知名度如何,它体现是国际视野。鉴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这个特点很关键。它意味着即使未在中国注册某一商标,但投诉人在另外一个国家享有商标权,行政专家组便认为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商标权利。如果案件二中的原告选择域名仲裁,那么裁决结果将是另外一个样子。此外,域名仲裁又不同于一般国际商事仲裁,它的执行不需要以一国司法机构的承认为必要前提,而只需要根据ICANN与域名注册商的协议要求域名注册商履行合同义务即可。当然这种履行行为可能还受到之后被投诉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的法院的审查。对于域名注册商来看,这是一种附带本国法律风险的义务履行。
四.司法程序的主要特点
  第一,司法机构和司法权的最终权威性和终局特点,对一国境内的实体和个人最具有拘束力。
  第二,司法机构的判断着眼于本国境内的事实和国内法,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受庭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制约和监督。
  第三,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制度)非常复杂和严格,时间也比较长。
  其中第二项及第三项非常重要,法院需要对原告是否在中国境内形成法律保护的权利进行审查。如果案件一中的投诉人选择中国起诉的话,中国法院将认为其并未在中国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权,未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不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不享有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合法权益,判令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法庭的严格证据制度意味着凡是证据必须经过出示原件后(而仲裁程序中只需扫描件即可,除非另一方提出有效异议)必须由双方质证和辩论,对于域外证据又必须经过认证程序。
  五.域名仲裁,还是域名诉讼?
  不同的争议双方会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比如商标权、开办业务情况、成本、对方行为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自己选择哪一程序。
  一般来说,对于被动进入仲裁程序的被投诉人有必要参加答辩程序,如果对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后10日内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将该起诉书和法院立案凭证同时递交给域名注册商,要求其中止执行裁决或申请法院诉前保全该域名,也可以在执行后两年内进行起诉,要求返还域名。
  而对于投诉或原告一方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形选择程序,它们掌握主动权。如果自己未在中国开办业务,未注册商标,未形成法律保护的权利,那么就不要在中国国内提起诉讼。况且在司法实践中,中国法院目前是将注册域名和使用域名两个行为分开来审查的,一般不会因为被告的使用域名中的非法行为而回溯归责于注册行为从而判定注销域名或转移域名。
  而如果起诉的话,可供选择的案由包括不正当竞争纠纷、侵犯商标权纠纷。而在案件二的法官观点扩展了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范围。法官对此在判决中写道,“虽然本案中,争议域名注册日早于原告G863101号商标核准注册日,但鉴于注册商标是法定用于指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识,且注册商标经过了商标行政管理机构的核准并就其享有专用权的范围进行了公示,故当域名使用行为已经使得域名与其所指向网站提供服务的来源直接联系了起来,即域名发挥了指示网站提供服务来源的功能时,其应当避让在同类服务上已经合法注册的他人商标”,否则将构成侵犯商标权。
  其中侵犯商标权纠纷还涉及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问题。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板凳
发表于 2015-8-13 21:20:2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谢谢分享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地板
发表于 2015-8-13 21:30:24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8-13 23:09:59 | 只看该作者
!!!!!!!!!!!!!!!!!!!!!!!!!!!!!!!!!!!!!!!!!!!!!!!!!!!!!!!!!!!!!!!!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8-14 01:18:15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7#
发表于 2015-8-14 07:10: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西部数码爱米人社区,争做受米农欢迎的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咨询|西部数码官网|小黑屋|西部数码域名论坛 ( 蜀ICP备12028237号

GMT+8, 2024-5-5 03: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