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般人如何防止域名被仲裁
这里一般人是指没有取得商标权的情况下仍然要持有域名的人或是所持有的域名的注册时间晚于商标权取得的时间。
1、证明非恶意注册:域名都要建站,都要解析到网站上。以免被认为是恶意注册,闲置不使用,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阻碍商标持有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
或者标志。是被动持有争议域名的情况。至少解析到网站后,只要是有网页信息,不管是一个页面还是很多页面,这个没有规定,不会与仲裁规则的恶意注册相冲突。尽量避免注册域名后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应当认定为恶意注册行为。
2、证明善意使用域名:解析到网站上,绝对是要放上统计代码。只要时间久了,有一定的访问量,这个可以做为仲裁程序的证据使用。证明网站已经是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就像女人已经怀孕了,已经变成少妇了是一个道理。域名已经广为人知或是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网站不要放置相关商标的网站的链接,特别是相关商标的图片。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在网站的底部,放置否认声明,声明自已域名的使用范围和商品类别,或者声明自已的域名与他人的商业标志无关联。这样就不会存在误导公众,使域名权与商标权不会存在法律和利益上的冲突。
3、证明没有获得非法利益和不正当的利益:网站的内容要避免与终端的商标权领域有冲突,要采取回避措施。比如终端的商标权是在服装领域,只要你不要做与服装行业领域的那就影响不到了。如果是非赢利性的网站,那就更好不过了。这里的非赢利性是指没有放置广告,没有销售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只是提供一些信息,以供网民交流和讨论而已。即使是.com的域名,ICANN的注册规则也没有限制域名持有人一定要运营一个商业性的网站。
4、其它的证明:域名不要停放,一旦停放,只要商标持有人对此域名感兴趣,低价无法获得(低于域名仲裁费用和相关的人力成本),那么,就有可能进入仲裁程序。域名持有人不要主动联系终端销售,更不要使用域名whois里的注册邮箱与商标持有人联系,以免留下不利于域名持有人的电子书面证据。一旦域名持有人在whois邮箱回复商标权人或是其代理人的报价,一般都会被仲裁员认定是恶意注册。所以说话最好委婉一些,尽量让他们报价,你再决定 否考虑转让。如果终端非要购买,可以说“如果买家有诚意购买,可以考虑给出一个合理报价”。如果终端对某域名很感兴趣,在预算不足或是要走无赖路线下,那就准备应付仲裁程序就是了。
5、其它结论:在全世界通行下,域名权要让位于商标权,商标权优先保护。所以知名的网站和商业网站,更应该注册和保护住自己的商标。如果一个很大的网站,使用的是.com的域名,域名托管商最好是放在国内,这样国内的法院就会优先适用中国的法律,保护在中国已经注册了商标的域名了。
只要域名持有人没有相关的商标权,将会是比较被动的局面。商标持有人可以对他感兴趣的包含商标权的所有相似域名,(比如apple公司可以对applechina.com,applepay.com,appleonline.com这样的域名提起仲裁),但域名持有人还是有机会保护住自己的域名。域名持有人如果在仲裁程序放弃答辩的权利,没有进行积极参与答辩,那么仲裁员就视为域名持有人放弃继续持有域名的权利,结果域名被域名注册商强制转移,只是个时间的问题了。域名是虚拟资产,是在ICANN注册局里的数据库的一条记录而已,不像房子,说拆就拆,说搬就搬,仲裁和转移时间比较短。
在邮件证据和微信交流当中,不要给商标权人及其代理人留下任何恶意注册的证据。在电话语音交流,如果他们在没有经过域名持有人许可且未经公证程序,域名持有人否认即可,是会被认定是无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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